公司治理架構
美高梅致力於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,除遵守各項法令規章外,我們積極落實以下各項原則: 一、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。 二、保障股東權益。 三、強化董事會職能。 四、發揮功能性委員會功能。 五、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。 六、提昇資訊透明度。 董事會為公司治理之重要核心,不僅為公司營運上提供策略性指導,並監督公司管理階層之經營績效,為最高治理機構,其下設置審計委員會、薪資報酬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與稽核室,各盡其職協助董事會善盡監督之責,並於2019年5月8日委任許文紅資深副總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共同有效執行各項營運活動,以打造永續經營的企業根基。 為職權功能性考量,結合強化永續發展相關風險的評估分析,於2023年11月15日廢除風險管理委員會,並將風險管理委員會之治理機制併入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,於其下組建「永續發展小組」及「風險管理小組」,以落實永續發展工作之推動與執行並持續完善風險管理制度,朝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。